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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本科品牌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6:35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品牌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苏科〔2022〕38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课程改革与创新,提高本科课程建设水平,培育省级、国家级本科课程,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本科品牌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计划

1.立项范围和类型

学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独立设置的本科课程等均可申报,建设类型分为: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五类,申报课程可在上述五种课程形式的基础上,依据课程的内涵特色,选择建设课程思政、美育、产教融合等类型的课程。已获批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品牌课程、产教融合课程的,不再重复申报。

本年度校级品牌课程重点支持:

(1)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核心课程;

(2)全校性通识必修课和任选课;

(3)产教融合型课程。

2.立项数量

拟立项数量30项左右。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至本学期结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优良的教学效果,且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质要求。

2.申报课程团队成员没有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未出现教学事故,课程内容不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

3.同一课程负责人在同一课程建设期内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三、项目经费及验收要求

1.建设周期和经费

校级本科品牌课程建设周期2年,建设经费3万元/门。

2.验收要求

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立项建设的校级本科品牌课程按照实施方案中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见附件3)。立项建设的全校性通识必修课和任选课,验收时须完成线上课程资源建设,上线中国大学慕课、学银在线等在线课程平台,面向全社会开课。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课程申报。各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团队成员)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申报课程类型填写对应的《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品牌课程申报书》(附件1)。

2.单位初审。课程归属单位负责对申报参评的课程进行初审,严格把控质量,择优推荐,填写《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品牌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负责通知推荐参评课程负责人于12月29日前在“苏州科技大学教研平台”按照要求完成系统在线申报工作,平台地址:http://jypt.usts.edu.cn/,并将《汇总表》交至教研科。

3.专家组评议。学校成立评议专家组,专家组对申报课程进行评议。

4.学校教学委员会工作小组审定。学校教学委员会工作小组对专家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最终立项课程。

5.评审结果公布。拟立项建设的校级本科品牌课程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69379101。


附件1-1 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品牌课程申报书(线上、线下、混合、实践).docx 

附件1-2 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品牌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课程).docx 

附件2 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品牌课程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 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品牌课程建设实施方案.pdf

附件4 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

教 务 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