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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度困难职工及送温暖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工会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3:36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根据上级工会工作部署,以及《苏州科技大学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校2026年度困难职工及送温暖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对照标准,仔细排摸。

一、调查摸底对象

(一)困难职工家庭申请

按照《关于印发<苏州市工会困难职工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苏工办〔2021〕114号,附件1)相关规定,同时满足规定要求的,可以分档认定为特困职工家庭、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意外致困职工家庭。

(二)生活暂时困难职工家庭申请

不完全符合困难职工家庭申请条件,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5倍以内,且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申请前12个月累计自付医疗费超过5000元)、因子女教育负担较重(接受高中及以上全日制学历教育)、或因遭遇突发意外导致困难的在职职工家庭,可申请生活暂时困难职工家庭。

(三)送温暖对象

根据我校《苏州科技大学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试行)》,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人身财产损失,或因患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家庭。

二、申报及审核

1.所有申报第一类困难职工家庭的,和第二类生活暂时困难职工家庭的,需按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市区2026年度困难职工家庭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所有申报第三类送温暖对象的,需填写《苏州科技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3)。由校生活福利委员会召开会议评定困难等级与补助金额。

三、调查摸底时间和要求

2025年10月27日下班前,各分工会完成核定汇总上报,并将相关材料报至校工会办公室,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校工会电子邮箱:gh@mail.usts.edu.cn。

附件:

1. 关于印发《苏州市工会困难职工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2. 关于做好市区2026年度困难职工家庭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pdf

3. 《苏州科技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docx

校工会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