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3年“最美大学生”“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部门审核,拟推荐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李敏同志作为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3年“最美高校辅导员”的推荐人选、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辛月同学作为第十三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暨2023年“最美大学生”的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3月2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电话:69379203,联系人:殷凌凌、张梦然。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