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管理
1.注册工作
本学期学生注册工作应在第四周前结束,未按学校规定注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按《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第十条规定执行。
2.学籍处理及学籍异动工作
为保证本学期本科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学生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学籍处理、休复学等学籍异动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网上申请。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及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申请跟随低年级重新学习的学生,学籍编入下一年级。各学院应及时向学分积欠量比较多的学生,告知学校的毕业条件,要求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各学院应对学生的在校、在籍和休复学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对在籍但长期不在校的学生,要求学生申请自动退学,如学生的学习时间自入学至本学期已达最长年限,应组织好相关材料作退学处理。
学籍异动(复学、休学、退学)、学籍处理(跟随低年级重新学习)申请方式,参看《学生学籍异动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学生复学、跟随低年级重新学习申请截止时间:3月3日。学院审核(二级学院教务管理员、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截止时间:3月4日。各审批环节依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发学籍处理和学籍异动文件。学生须如实填报申请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者将不予办理。
二、成绩管理
1.因执行新的专业培养方案,对于有学籍异动、课程积欠的学生的成绩,各学院应对照新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全面梳理、比对,及时做好学生成绩认定工作。需要补修、重修的,应及时安排学生进行补修或重修。
2.各学院应根据毕业班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和各模块所需学分对毕业班学生的成绩进行全面梳理,及时通知有关学生补修任选课或实践环节所缺学分,对必修课及限选课所缺学分通知学生参加课程的重修。
附件:学生学籍异动申请操作手册.docx
教 务 处
2025 年 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