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十四五”即将进入收官之年,为全面客观评价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加快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拟对“十四五”规划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开展检查,同时报送2025年度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四五”规划量化指标完成情况
以“十四五”学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学院(部)规划中的量化指标表为主要依据,对学校2021年-2024年度量化指标总体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1.各责任部门认真梳理学校总体规划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对于未完成的指标进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填写《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1)。
2.研究生院、学科办、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等专项规划牵头部门依据各专项规划,填报《“十四五”专项规划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2)。如专项规划量化指标设置与学校总体规划对应类别完全一致的,可以不再重复填写。
3.各学院(部)依据各学院(部)规划,填报《“十四五”学院(部)规划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3)。
4.表内状态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新增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2025年度目标报送
依据“补足欠账、只增不减”的原则,以各级各类规划所确定的2025年度目标为基准,各单位视情况调整2025年的具体目标,确保到2025年底全面达成“十四五”规划原定的所有目标,力争在部分关键指标上有所突破。
1.各责任部门填报《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量化指标2025年度目标表》(附件4)。
2.研究生院、学科办、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等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填报《“十四五”专项规划量化指标2025年度目标表》(附件5)。如专项规划量化指标设置与学校总体规划对应类完全一致的,可以不再重复填写。
3.各学院(部)填报《“十四五”总体规划量化指标2025年度目标分学院一览表》(附件6),量化指标数值较原定计划有所调整的,请在备注中说明调整原因。
三、规划执行依据
1.总体规划:《苏州科技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苏科〔2021〕88号)(附件7)
2.专项规划及学院(部)规划:《苏州科技大学“十四五”规划汇编》(附件8)
四、工作要求
1.“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和落实事关学校高质量发展全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规划量化指标逐项自查,确保指标数据准确、真实。同时,各单位应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以备检查。
2.发展规划处将联合纪委办公室对各单位“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部)填报数据进行审核。
3.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25年1月8日前,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22780069@qq.com,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3105室。联系人及电话:发展规划处,蒋妮姗,69379142。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8.zip
发展规划处 纪委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