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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实验室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技产业处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8日 21:5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苏州市智能车联网领域的创新应用研究,加强和规范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动智能车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国际一流的人才培养及创新策源地,支撑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建设。根据《苏州市促进智能车联网实验室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现开展2024年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智能车联网实验室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开展科研和学术活动的实验条件,拥有相对独立集中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不含中试、产业化场所);各类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10项以上,其中相关领域拥有发明专利权1项以上、牵头制定相关标准3项以上;研发设备、软件系统等资源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先进性,与研发方向相匹配。

(二)实验室主任为依托单位专职人员,为本领域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拥有一支精干高效、专业、层次及年龄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专职研发人员20人以上;建设期限内要有明确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计划。

(三)实验室定位清晰,研发方向具有前沿性、引领性,着重解决行业共性技术和未来发展技术问题,能形成业务特色和创新优势;研究内容能取得核心专利、行业标准、重大战略产品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未来核心竞争力。具体围绕车载操作系统、域控制器、软件算法、仿真测试、车路协同、信息安全等重点研究方向,开展关键技术和标准化研究、测试验证和知识产权布局,构建先进的智能车联网研发、测试、验证环境,推出一定数量的智能车联网创新示范项目。

(四)具有良好的项目组织、人才引育、考核奖励等运行管理机制,具备实验室组织管理架构、研发管理体系,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管理体制。

(五)实验室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建设计划,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建设期限内新增总投入不低于600万元,年新增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报主体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实验室申报书》,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版本与可编辑word版本)及纸质版提交至申报主体注册地所属县级市(区)的工信部门。

(二)初审及推荐。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公安和交通等职能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并择优推荐上报。

(三)评审。市工信局会同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择优认定,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实验室拟入选名单。

(四)公示。对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授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对外公布,由市工信局统一授牌认定。

三、其他方面

1.请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实验室申报书》,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2.请各县级市(区)对申报书相关内容认真审核把关,择优推荐。

3.请于2024年8月1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系人:马煜,13913556127

 附件1: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实验室申报书.docx


科技产业处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