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经研究,现将本学期校内医疗补助费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2024年5、6月
二、可报销发票时间段:
1、在职及退休教职工:可报销的医药费发票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教职工子女:可报销的医药费发票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报销时需提供母亲的工号。
三、报销发票需提供的材料:
1、门诊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具的参保发票和发票附件。
2、住院报销:定点医院开具的参保发票、费用明细表和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
3、异地就诊:(1)自费就诊需苏州社保局(平泷路251号)开具医疗费用结算单;(2)划卡医保发票和苏州社保局开具的“苏州市区参保个人医保待遇享受情况”。
四、各校区报销点时间安排:
报销对象 |
日期 |
报销点 |
在职及退休职工、职工子女 |
周一:5月20日、5月27日、6月3日、6月17日 |
江枫:医保计生办公室 |
在职及退休职工、职工子女 |
周二:5月21日、5月28日、6月4日、6月11日 |
石湖:医保计生办公室 |
退休职工 |
周四:5月23日、5日30日、6月6日、6月13日 |
平门:桃坞雅园2号楼西 (人民路2111号) |
备注: (1)报销时间为上午8:00-11:00; (2)学校报销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市立医院(本部、北区、东区、母子中心);苏州中医医院、市五院、口腔医院、广济医院;高新区人民医院、科技城医院、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吴江区第一人民医院、独墅湖医院、苏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相城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养老机构门诊部、九龙医院、金阊医院、华夏口腔医院、苏州眼科医院、苏州市眼耳鼻喉科医院、明基医院;校医院。 为了方便教职工就诊配药,增加“苏州粤海大药店”“中诚药店”“礼安药店”“健生源药店”作为上述就诊医院的补充。 (3)教职工子女就诊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及本条定点医疗机构中设有儿童专科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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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1、年底需要参加工会大病补助的教职工,自行保留发票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发票原件报销后需装订存档,无法取出复印)。
2、2024年医药费发票报销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未报者视作自动放弃,不再予以补报。
3、校内统筹补助报销个人自付金额。个人自费不予报销。
4、医保计生办联系电话:68410335。
敬请相互转告。
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