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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人文社科类)

信息来源:人文社科处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3:4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准确反映我校2023年度人文社科科研情况,做好教育部社科统计工作,现开展本年度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及材料要求:

1、项目类。已在人文社科处登记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由学校统一录入,不需要教师个人录入。在校外主持或参与的,且未在学校备案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需自行录入,附件材料包括:申报书、合同书(任务书)、项目批文原件彩色扫描件。

2、学术论文类、艺术作品类: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入选各类展(赛)的艺术作品。附件材料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及尾页(艺术作品页)、转载情况证明、检索证明、收藏证明、收录证书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CSSCI来源集刊目录外的学术集刊论文,须提供成果原件审核。

3、研究报告类。附件材料包括:内刊封面、研究报告首页、尾页、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领导批示页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同时提供成果原件审核。

4、出版物类,包括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画册、CD/VCD专辑等,须提供原件审核;原件在社科处留存,一般情况不予退还。非独著的成果,如书中未具体标注作者参与完成字数,须提供出版社出具的字数证明原件。附件材料包括:出版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字数证明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5、科研奖励类(含艺术作品获奖类)。附件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参展证书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并提供证书原件审核。获奖认定以获奖证书为准,部分不发放获奖证书的艺术类展赛奖项,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审核。

注:艺术作品获奖类登记时,应在“科研成果-艺术作品”中新增,不应在“科研成果-获奖成果”中录入。

6、学术交流类:各有关单位主办、协办、承办和参加的学术会议与学术交流;各有关单位举办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

7、补登类:上一年度内未进行登记的以上各类成果。

特别提醒:各类评审材料(如职称评审材料等)中有关科研部分的审核内容,人文社科处将以科研系统中通过审核的内容为准。

二、科研成果登记流程及要求:

1、科研系统登陆说明:通过校园主页-融合门户-科研系统进行登录

2、教师登录科研信息平台,根据不同类别成果登记要求录入成果,并将原件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进行审核。机关行政人员录入成果后,携带原件到人文社科处进行审核。

录入系统关闭时间:11月3024点整

3、各单位对本单位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导出《汇总表》并备注需说明的情况,由各单位相关领导签字、盖章。备注栏内包括:补登成果、收录转载、补工作量分差等需要说明的情况。著作类成果需提供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

审核系统关闭时间:12月4日上午10点整

4、各单位将《汇总表》及部分原件(研究报告、获奖证书、出版物原件等)于12月4下午15:00前提交至人文社科处。

三、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敦促并协助本单位教职工及时更新、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2、每项成果只登记一次,由排名最前的我校教师负责登记该项成果的全部信息。在系统中新增论文时,请录入期刊ISSN号和CN号;新增著作时请录入ISBN号;其他基本信息请尽可能详细。新增成果时,请按成果实际署名顺序逐条录入成果完成人员信息

3、被SSCI、A&HCI、CPCI-SSH等人文社科类检索论文须自行提供检索证明,学校不进行统一检索。(特别提醒:SSCI论文检索证明必须体现分区信息,请登记者在检索时加检分区。)

4、2022年之后发表的CSSCI集刊论文须提供刊物被CSSCI集刊收录的证明,请向出版社索取收录证书电子版,并上传系统。

5、教材、教改论文等成果可在系统中登记,请务必勾选相应选项。

6、因期刊目录版本交替所造成的论文级别调整和工作量分差补计问题,请相关老师反馈给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在学院汇总表上备注。

7、新增论文时,请勿使用系统中的网推功能,必须手动逐条录入并上传相关附件

8、截止日期前未按要求在系统中登记、上传附件或提供原件的2023年成果,本年度不再予以审核,但可于下一年度补登;补登类的成果若不符合本通知要求,则视为放弃该项成果的认定。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文社科处科研管理科,电话:69379163。

苏州科技大学科研QQ群:130665157


  附件1 苏州科技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2021年修订

  附件2 国社科后期资助推荐出版社清单


人文社科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