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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江苏高校大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长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际合作交流处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23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高校大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长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325号)的文件精神,现启动该项目选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奖学金用于资助江苏省高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重点资助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双一流”建设学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在读优秀学生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优秀学生。

二、项目形式

(一) 境外高水平大学学分项目。重点资助赴境外高水平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学生,学生须获得外方高校相应学分。项目原则上需有与境外高水平大学签署学生交换、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合作协议。

(二)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重点资助赴境外主要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学术类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地区办事处等(在 华 机 构 除 外) 。 国 际 组 织 名 单 参 考 教 育 部 网 站 (https://gj.ncss.cn/gjzzjs.html)。国外有关政府、社团、企业出资设立的基金会等一般性的非政府组织(NGO)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资助内容

资助标准为:一学期项目为3//人,一学年项目为5//人。资助名额以江苏省教育厅下拨名额为准。

四、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符合外方录取的其它具体要求。

(六)无不良征信或者违法违纪记录。

(七)三年内曾获得国家留基委或其他省级出国(境)类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不在申请范围内。

五、申请流程

(一)学生需在1013日前登录学校融合门户智慧苏科微信公众号中学生出国(境)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校内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境外高校录取通知、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境外高校成绩单或学习证明等);

(二)学生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及学生政治思想和品行学风情况进行初审,拟定推荐录取名单;

(三)学校组织复审,公布评审结果,并进行校内公示。

六、联系咨询

如有关于奖学金背景与实施事宜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国际合作交流处范亚男、王姗老师,联系电话:0512-69379180。项目选派简章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苏州科技大学“江苏高校大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长期项目”选派简章.pdf

国际合作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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