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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技产业处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6:2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现将2023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社会科技奖励目录编号:0191)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分别设立: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工匠精神奖五个奖项。

二、 奖项推荐限额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采取推荐制,我校可推荐个人奖4项、创新成果奖4项。

三、 奖项申报要求

1、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主要表彰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中,为国家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每年表彰10人,为我国产学研界评选出的年度十大创新人物。该奖项不受理直接申报,候选人采用在其他各奖项候选人中遴选产生,由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奖励委员会委员提名。

2、产学研合作创新奖:申报者应在坚持四个面向、通过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产学研深度融合,勇于创新、勇于实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业绩突出,有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成功案例。

3、产学研合作促进奖:申报者应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在政策环境、机制体制、管理制度、合作模式及人才培育等方面开拓创新、勇于实践,为企业、为区域、为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4、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申报项目应为产学研多方协同合作形成的科技成果,在破解创新发展的科技难题、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建造、“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有所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建筑具有重大影响。

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获得一等奖的成果经过优选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

5、产学研工匠精神奖:申报者应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或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事业中,具有工匠精神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一线科技工作者和高技能人才。

四、申报程序

1、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8月1日前和科技产业处联系获取申报账号和密码。

2、网络填报系统(https://2023pj.ciur.org.cn/)8月31日关闭,附件材料需上传信息表、推荐意见表等多项材料的盖章扫描件,请注意安排好时间。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23年9月4日前报送至科技产业处5106室。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68243720或13732621366。

附件: 附件:申报书模板以及形式审查要点.rar


科技产业处

2023年7月10日



奖项申报表填写说明

一、申报纸质材料,包括封面、申报表和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双面装订),纸张规格A4,封面硬纸打印,竖向左侧胶装。

二、申报单位名称应与法人公章一致,基本信息表中相关数据应如实填写,并按要求加盖各单位公章、法人签字。申报书相应位置要加盖科技产业处印章。

三、申报个人不能同时申报创新奖、促进奖和工匠精神奖。已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三年内不能重复申报奖项。

四、创新成果奖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成果奖应由3-5家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即为第一完成单位;

(2)主要完成人5-10人 ,且主要完成人应与主要完成单位一一对应;各完成单位、完成人应按申报表要求加盖公章、签字;

(3)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创新成果奖项目主要完成人;已获得创新成果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成果项目;

(4)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创新成果奖;

(5)申报项目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础性研究,需提供2020-2022年的项目应用证明;

(6)如申报项目列入国家或省级计划、基金支持,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进行申报。

(7)创新成果奖附件材料需附国际国内查新报告和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第三方评价意见;

(8)附件材料应与申报项目相关,曾获得创新成果奖项目的专利、论文、获奖证明等材料3年内不能重复报奖使用。

(9)2022年公示后主动放弃奖项的项目,不可申报2023年奖项。

   五、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单位、完成人、成果,不得参加各奖项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