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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苏州市大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技产业处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6:5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苏州市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大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41号文件内容,现将我校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向

1.数字关键技术突破。围绕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应用等,推动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数字新基建能力,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生机活力。

2.数据要素流通提速。开展数据要素流通标准体系专项研究,健全数据要素市场流通的运营模式、交易模式、技术支撑等,助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3.数据治理体系深化。围绕数据管理制度、标准规范、数据组织建设、数据评估、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安全、数据中台、政务智能(GI)、数据人才培养等方面,全面构建数据治理体系,助力数字苏州建设。

4.数字安全体系创新。探索数字政府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打造自主可控的数字安全体系,完善网络空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数据安全保护,深挖数字安全产业发展潜力,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5.赋能数字经济发展。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深度促进创新集群动力优化、路径优化、机制优化,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积极培育在线新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基础优势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壮大新兴数字产业规模和能级。

6.经济运行发展应用创新。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经济领域监测和宏观条件能力,提高监测评估、风险预警、趋势研判、智能决策、运行仿真等数字化水平;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创新集群建设。为企业等法人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服务持续优化,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7.文化数字化建设创新。运用大数据技术,围绕文化数据库、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等领域,加强文化数字化技术创新,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完善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

8.农业农村建设应用创新。推进大数据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物流等领域的深度应用,赋能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乡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产业和乡村治理数字化。

9.民生服务应用创新。研究建设面向自然人的社会保障、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旅游休闲、文体教育、政务办事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服务,推动数据赋能生活数字化转型。

10.政府管理服务应用创新。促进数字技术和政府管理、服务、运行深度融合,推动“一网通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协同发展,提升数字城市运营管理能力。

11.社会治理应用创新。围绕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区治理、城市管理、环境治理、交通运输、体育等领域搭建典型的应用场景,促进数字技术在智能社会治理中的应用。

12.工业应用创新。开展工业互联网数据权属确定、价值评估、资源交换、应用创新、效益共享等机制研究以及工业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

13.城市建设应用创新。研究建设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推动道路、建筑、水系、地下空间、城市部件等要素在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实现空间落位、数字建模与数据融合。推动以数字孪生技术支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构建可看、可感、可知的数字孪生古城。

14.公共信用服务应用创新。以公共信用数据为基础,结合多源数据信用服务产品,促进公共信用数据在金融领域合规运用,助力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商业生活、惠民便企等领域守信激励措施,助力“诚信苏州”建设,创新信用惠民便企应用模式。

(二)建设目标及任务

1.制定实验室建设方案,明确主攻方向,提出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及期间计划完成的任务指标。

2.完善组织保障,申报主体需为实验室建设合理配备场地、资金、团队等必要资源,提供充足保障。

3.保障数据安全,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切实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立数据安全应急机制及应急预案。

4.聚焦研究任务及重点,重视成果转化,实验室应充分利用自身研究能力优势,注重场景、算法、数据、产品等各种形式的成果产出与转化,力争在建设期内每年至少完成一个与大数据创新应用相关的报告、项目或案例。

二、申报途径及申报时间

1.通过苏州市高新区申报(新区推荐申报3项),此申报请于2023年6月29日16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到科技产业处5106室。

2.与苏州市相关部门联合申报(同一部门推荐申报2项),此申报请于2023年7月5日16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到科技产业处5106室。

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

联系人: 王丰海 刘成宝 68243720/68242750

科技产业处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苏州市大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指南

附件2:苏州市大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

附件3: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