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现将本学期2019年度校内医疗补助医药费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销事编在职及退休教职工2019社保年度(2019年4月1日- 2020年3月31日)发生的医药费。
2、报销教职工子女2019社保年度(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时还需提供父亲的社保个人编号。
3、本学期校内医药费报销月份为9月、11月。10月份安排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申报工作、12月份及次年1月份为全校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以及教职工大病医疗补助等工作,并且后勤财务集中年报,故不安排校内医疗费报销事项,特殊情况下会在12月份适当增加报销次数。
4、校内医药费报销需提供的材料以《苏州科技大学医疗补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准。
5、本学期各校区报销点具体安排如下:
报销对象 |
报销点 |
日期 | |
周一 |
退休职工 |
江枫 |
9月2日、9月9日、9月23日、11月4日、11月11日、11月25日、12月2日 |
周二 |
在职教职工及子女 |
江枫 |
9月3日、11月12日、11月26日 |
周二 |
在职及退休职工、职工子女 |
石湖 |
9月10日、9月24日、11月5日、12月3日 |
周四 |
退休职工 |
平门 |
9月5日、9月12日、9月26日、11月7日、11月14日、11月21日、11月28日 |
备注:1、报销当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 2、报销当月15-20日为医药费财务复核时间段,不安排具体报销事项。 |
6、未尽事宜,请联系医保计生办。电话:68410335
敬请相互转告
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医保计生办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