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个税法的规定,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近期接税务局通知,我校有部分教职工尚未办理。为避免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请教职工抓紧时间做好此项工作。您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查看、确认或者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扣除等,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据以办理退税或者补税,请纳税人务必如实申报。个税汇算清缴如有疑问可详询12366税务服务热线或咨询财务处陈格格老师,电话0512-69379275。
请各单位通知每位教职工本人。
财务处
202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