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其《三年行动方案》有关任务要求落到实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拟在2021年3月5日前后命名一批江苏省“学雷锋示范点”和江苏省“岗位学雷锋标兵”。各高等学校“学雷锋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各限报1项。
请各二级党组织按照《关于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工作方案》(苏宣通〔2014〕59号)要求,推荐申报候选集体和个人,可各报1项,重点推荐(但不限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把关,突出候选对象立足本职岗位、积极践行雷锋精神,取得显著成绩,在各行各领域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确保事迹过硬、真实感人。于1月5日中午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附件1和事迹材料)报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行政楼4207),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dwxcb@mail.usts.edu.cn。联系人:江苗,联系电话:69379052。
附件1:江苏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申报表、江苏省“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
附件2:《关于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工作方案》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