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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设岗聘任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1日 14:0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设岗聘任工作,根据《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本学期提供研究生助教、助管固定工作岗位若干,具体任务如下:

(一)助教岗位1:从事本科生基础课程答疑、批改作业和辅助教学实习实践等教学辅导工作。由教务处审核批准设置。

助教岗位2:从事本科生困难课程答疑辅导,线上建群在线答疑、线下晚自习或临时教室驻点辅导等工作。由教务处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批准设置。

(二)助管岗位:从事学校教学单位、机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辅助管理工作,原则上只在缺编或业务量大的单位设置。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批准设置。

申请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应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品学兼优、责任心强、学有余力。同一名研究生不可同时应聘二个岗位。

二、聘用程序

(一)9月14日前: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向教务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申请设置岗位。

(二)9月16日前:教务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确定各单位岗位设置名额。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布设岗通知。

(三)9月18日前:设岗单位和研究生进行双向选择,设岗单位将拟聘用名单汇总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9月21日前:聘用结果公布后,研究生助教、助管招聘工作完成,各设岗单位通知研究生助教、助管到岗。

三、岗位津贴

助教岗位:不高于500元/月,工作量不低于每周4~6学时。

助管岗位:不高于500元/月,工作量不低于每周8小时。

四、工作要求

(一)设岗单位在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管工作期间,对其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确保学生安全。设岗单位应重视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指派专人负责。

(二)本着信息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公平的原则,各设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三)设岗单位需充分发挥助教、助管工作育人功能,对受聘研究生从事的有关工作给予培训和指导,促进研究生综合发展。

五、考核要求

(一)助教、助管设岗单位应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对受聘研究生进行管理与考核,岗位聘用期间需做好考勤工作,每月做好考勤记录留存备案;并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内完成受聘研究生的考核工作,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考核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助教、助管岗位考核结果列入研究生综合评价并与“评奖评优”相挂钩,考核优秀者可优先续聘上岗。岗位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不再拥有应聘上岗资格,其最后一次的岗位津贴酌情减发。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设岗申请,于9月14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未提交上一学年(2025-2026秋季或春季学期)《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考核鉴定表》的聘用单位,请于9月14日前补交材料。

部门盖章的纸质版《助教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1)交至行政楼1303室,电子版发至邮箱2760@usts.edu.cn。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69379107。

部门盖章的纸质版《助管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2)交至行政楼2109室,电子版发至邮箱2678@usts.edu.cn。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69379207。

附件1: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汇总表.xls

附件2: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汇总表.xls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