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着力发现、培养和储备青年社科人才,引导推动青年社科人员提高社科研究能力,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培育壮大青年社科人才队伍,为高水平社科强市建设提供坚实的青年人才支撑,经研究,苏州市社科联决定开展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青苗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青年社科人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鼓励在读博士研究生、在站博士后积极申报。
二、选题要求
(一)基础研究类。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人文社会科学以及交叉学科领域开展学理化体系化研究。
(二)应用对策类。紧扣苏州改革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选题包括但不限于:苏州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制造之城”,苏州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破解企业发展难题,服务企业发展,推进沪苏(州)同城化发展,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提振消费,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古城保护与城市更新,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民生保障与共同富裕等。
(三)专项研究类。1.以苏州为样本的人文经济学研究;2.江南文化研究;3.“苏州学”研究。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应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科研能力和学术道德,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在所申报选题领域拥有一定学术研究积累,并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
2.项目申报人为在苏高校、科研机构博士生、硕士生的,需配备1名项目导师,指导项目申报人完成本项目。项目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承担过苏州市社科基金项目并结项。每位项目导师指导本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3.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本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青苗专项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本项目;
4.凡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市社科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已发表或结项的研究成果重复申报。如发现上述情况,取消立项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5.项目申报人主持的国家、省、市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限制期内,或三年内承担市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被鉴定为“不合格”“延期结项”的,或有其他科研诚信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6.鼓励应用对策类、专项研究类项目申报人与党政部门、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组建研究团队、开展课题研究。鼓励不同学科青年社科人员联合申报。鼓励在相关领域具有扎实研究基础的青年社科人员申报。
四、项目成果及结项要求
1.基础研究类立项项目研究成果为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论文。应用对策类和专项研究类立项项目研究成果为1份不少于6000字的研究报告和1份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
2.项目应于2026年11月前完成研究。市社科联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
3.支持各立项项目研究成果经市社科联同意后,通过各级各类内参、期刊、媒体等渠道进行转化,并在醒目位置注明“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青苗专项)研究成果”字样和项目编号。各立项项目研究成果要争取获得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产生重要经济、社会效益;
4.立项项目结项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将撤销项目立项。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通知,按规范如实填写申报表(附件1)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项目导师和项目组成员均须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不得出现项目申报人、项目导师及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
2.项目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10:00,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版材料包括:《申报表》《论证活页》(一式2份,分开装订),报送至人文社科处5101室;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论证活页》《汇总表》(均为word版),发送人文社科处邮箱:sroc@usts.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张琼予,电话:69379163。
人文社科处
2026年8月14日
附件1:申报表.doc
附件2: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
附件3: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