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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南文化专项研究类)的通知

信息来源:人文社科处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3日 10: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各部门:

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南文化专项研究类)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导向、优中选优,组织引导社科力量深化苏州江南文化研究阐释,重点围绕苏州江南文化的历史渊源、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推出一批有深度、有价值、有影响的江南文化研究著作,为苏州“江南文化”品牌塑造和新时代江南文化的传承创新提供学术支撑和价值引领。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社科研究,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2.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或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多名作者集体创作的成果,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署名人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

3.同一申请者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社科基金项目(江南文化专项研究类)。

三、申报成果要求

1.申报成果须聚焦苏州江南文化,重点围绕古城文化、丝绸文化、园林文化、水文化、非遗文化、书香文化以及苏州段长江文化、运河文化等开展研究,形成不少于15万字的专著成果。

2.申报成果原则上须是已完成研究的专著成果,如为在研项目,研究成果须已完成70%以上,且余下的30%已有三级以上写作提纲。

3.申报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和国家出版政策规定,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普及应用价值,有利于推动江南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4.译著、教材、年鉴、资料和论文汇编不列入本项目资助出版范围。

四、项目资助经费及管理

1.本年度苏州市社科基金项目(江南文化专项研究类)采取出版资助的方式,立项等级分为A类和B类,根据立项项目成果评审情况,分别给予A类项目最高8万元、B类项目最高3万元出版经费资助,统一纳入“江南文化研究丛书”予以集中出版,鼓励各推荐单位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2.经评审列入出版资助的著作成果,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修改,并将最终书稿电子版提交苏州市社科联。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10月9日11:00,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可登录苏州社会科学网(http://www.szsk.cn/)下载。申报截止后,苏州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审,并在苏州社会科学网公布立项结果。

2.申报工作采取归口受理、集中推荐的方式进行。我校申报材料由人文社科处统一报送。

3.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表、书稿和申报汇总表,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申报表、书稿各一式五份,书稿白色封面胶装成册,封面标注书名,于截止日期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处5101室。电子版申报表、书稿和汇总表(均为word版),同步发送至邮箱sroc@usts.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张琼予,联系电话:69379163。

人文社科处

2025年9月23日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南文化专项研究类)申报表.doc

附件2: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南文化专项研究类)申报汇总表.doc